阳光下的法庭分集剧情介绍(1-36集)大结局(8)

阳光下的法庭第8集剧情介绍

  穆国柱被敲诈 鹿鸣欲对志成化工的工业废料进行重新检测

  宁佳怡针对何泰之死写了一篇《被告之死》,她正在沾沾自喜时,却遭来宁致远的斥责,他认为文中“不排除与环保案有关”这句话,是对志成化工含沙射影的攻击,不仅对会志成化工造成了不良影响,还会对社会舆论和法庭的审理工作产生干扰,他说宁佳怡这是在胡闹,连公安局都没有定论的案子她就敢这样写,提醒她不要以为自己顶着记者的头衔就可以为所欲为,现在造谣和传谣法律规定是可以入刑的,宁佳怡却不认为自己有错,她说自己是一名记者,她有责任为读者带去有营养的新闻事件,她劝父亲不要再蹚志成化工的浑水了,不要因为志成化工污了一世清名。

  鹿鸣细细研究了法院转给他的所有志成化工的数据,在志成化工的工业废料里发现了一种危险品MTP,志成化工和泰杰公司的所签的合同里并没有这种危险品,他怀疑在造成清水河污染的工业废料里就含有这种物质,只不过是被刻意隐瞒了,他查阅了国家危险品废物名录,泰杰公司根本就没有处理MTP的资质,他决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已经取样的的污染重新检测,如果检测出MTP,那志成化工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鹿鸣找到了环保联合会张秘书长说明了来意,张秘书长很是为难,他说环保联合会只是一个公益组织,为了这个官司已经花了很多钱,如果再花钱对封存的志成化工的工业废料进行了重新检测,万一在里面检测不到MTP的成分,他很难交代,鹿鸣提出如果检测找不到证据,费用则由红星律师事务所出,实在不行他个人愿意承担,只是他担心检测结果在庭审前的拿不出来。

  穆国柱正在家中给老婆熬药,王大利打来电话找他,两人见面后王大力想让穆国柱透露一些有关环保案的合议庭的意见以及对方的举证情况给他,穆国柱拒绝了王大力的要求,他把准备好的两万块钱从兜里掏出来要还给王大力,让王大力把借条给他,王大利没有接钱,谎称借条已经丢了,如果他这么不讲情面,那借钱的事他可能就说不清了,但只要他答应帮忙,他爱人以后的全部治疗费用全就包在自己身上了,穆国柱明确的告诉王大利,他的确是很缺钱,他也想给他的老婆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用钱可以买来的,他感谢王大利对他的帮助,但这并不是代表王大利因此就可以胁迫他。

  穆国柱把自己被敲诈的情况向张伟平做了汇报,张伟平把情况反映给了白雪梅,白雪梅觉得这事最好让纪检组介入,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去解决,如果真的象穆国柱所说,那也算是帮他澄清,帮他把问题解决了,但如果他有违法违纪的行为,那就依法依纪进行严肃的处理。

  白雪梅把穆国柱叫到自己的办公室,穆国柱把王大利帮他垫付医药费的经过讲了一遍,本月的5号,他带着他的爱人去医院看病,因为着急就忘了带钱,有一个好心人帮他们垫了医疗费,当时他给那个好心人写了欠条,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是环保案件的当事人,为了证明的清白,穆国柱把一个录音拿了出来,原来昨天还钱时,他留了心眼,把他和王大利的对话录了音。

  省高院纪检组的蔡组长带人来志成化工找王大利了解情况,他们已到医院调取了监控,发现王大利的确给穆国柱付过钱,穆国柱的确给王大利打了欠条,面对蔡组长的询问,王大利一开始矢口否认穆国柱借过他的钱,后来又假装糊涂,说不记得没打过什么欠条,直到听了蔡组长拿出的录音他才不得不承认了,蔡组长拿出两万块钱让他收下,说是穆国柱还他的垫付的医药费钱和利息,如果他把欠条真丢了就再写一张收条,见王大利推辞着不收,蔡组长义正辞严地告诉他,如果他不收的话这钱就可能被定性为贿赂款,根据刑法规定,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大利一听这话吓得脸都长了,只好拿出借条收下了钱。

  宁佳怡坐上了刘建业的出租车,听刘建业说环保案出庭的律师是他的家人,她以为刘建业是鹿鸣的父亲赶忙叫鹿叔叔,刘建业告诉她自己姓刘不是鹿鸣的父亲,还说鹿鸣也不姓鹿,鹿鸣的名字只是一个学名,这让宁佳怡有些疑惑不解,一路上她不停地向他打听鹿鸣的情况,下车时她并记下了刘建业的电话号码,说以后用车时会给他打电话。